【柿子日報記者李玲/台南報導】3教師節前夕,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指出,教師長期面臨「下班後仍須處理公務、假日出勤卻只能補休」的雙重困境。教育部早已於115年6月17日正式函請各地方政府,督導所轄學校建立合理的行政聯繫及親師溝通機制,但臺南市教育局至今未見正式轉發,也尚未訂定全市一致的教師離線權指引,工會要求教育局不要讓教師節只剩感謝口號,應以具體制度保障教師休息權,並為假日奉派出勤提供合理補償。

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表示,現在的教師下班後仍經常接獲行政通知、線上填報、臨時交辦事項及家長訊息;到了假日,又可能被要求參加校慶、班親會、招生、競賽、研習、營隊、學生帶隊或處理緊急事件。教師的非上班時間不斷為工作付出,教育行政機關卻經常將這些額外付出視為理所當然。工會強調,教師願意為學生付出,但不代表教師必須24小時待命。教師節最好的禮物,不是一次性的禮品或一聲「老師辛苦了」,而是讓教師下班後可以真正下班,假日奉派工作也能獲得合理補償。

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提出以下三項訴求:

一、立即轉發教育部公文,不得停留在局內簽辦教育部已於115年6月17日以臺教授國字第1156001796號函,要求各地方政府加強維護教師非上班時間休息權益,並督導所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建立合理行政聯繫及親師溝通機制,以促進教師工作與生活平衡。

目前新竹縣、宜蘭縣、高雄市、臺中市、基隆市及雲林縣等縣市,均已有轉發或送達所轄學校的公開紀錄;反觀臺南市教育局,至今未見正式轉發教育部公文至各校。

工會質疑,教育部公文已經發出數月,其他縣市陸續轉知學校,臺南市教育局為何遲遲沒有行動?保障教師休息權益的政策,如果只停留在教育局內部簽辦或存查,第一線教師根本無從落實。

工會要求教育局立即將教育部公文正式轉發所轄各級學校,並要求各校向全體教職員及家長確實宣導,不得再讓中央保障教師權益的政策,到了臺南就停在公文系統裡。

二、訂定全市一致的教師離線權指引工會要求教育局邀集教師組織、校長團體及家長代表,共同研訂「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行政聯繫及親師溝通指引」,建立全市一致且可實際遵循的教師離線權規範。

相關指引至少應明定:非緊急的行政通知、資料填報、教學業務及親師溝通,原則上應於上班時間進行;教師於非上班時間沒有即時閱讀或回覆訊息的義務;教師未於下班後回覆訊息,不得作為考核、評鑑或任何不利處置的依據。 各校亦應明定適當的親師聯繫時段及合理回覆期間,並於學期初向家長說明。至於校園安全、重大突發事件及緊急災害應變,應由學校建立專責且分級的緊急聯繫管道,不應將教師私人電話或個人通訊軟體,當成學校免費、常態性的公務系統。

工會同時主張,學校不得強制教師公開私人電話、加入家長通訊群組,或要求教師在晚間、深夜及假日即時處理非緊急事項。 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陳葦芸表示:「離線權不是拒絕親師溝通,更不是放棄照顧學生,而是讓非緊急的溝通回到合理時間。教師唯有獲得充分休息,才能以穩定的身心及專業狀態陪伴學生。」三、假日奉派出勤應可選擇加班費,不得只給補休工會指出,臺南教師於例假日奉派出勤,目前通常只有補休一種補償方式;然而,教師補休時往往還必須自行調課、補課,甚至負擔代課費。表面上給了補休,實際上教師仍須完成原有課務,根本無法獲得真正休息。

反觀臺中市、桃園市,均已建立教師例假日奉派出勤得選擇補休或領取加班費的制度;高雄市也已針對教師加班建立相應的補償機制。其他縣市做得到,臺南市沒有理由繼續讓教師的假日勞務只剩下一張難以實現的補休單。 工會要求,教師經教育局或學校明確指派於假日出勤,應得自行選擇補休或領取加班費;教師選擇補休時,

所需課務排代費應由教育局或學校負擔,不得要求教師自行調課、補課或自費聘請代課人員。教育局也應編列專項或統籌預算,不得再讓學校以「沒有預算」為由拒絕支付加班費。針對校慶、班親會、招生、競賽、帶隊、研習、營隊及緊急事件等假日勤務,應建立統一的出勤認定、事前指派、時數登記、補休及加班費申請標準,並留下完整正式紀錄。

陳葦芸強調:「教師假日已經提供額外勞務,補休時卻還要自行調課、補課,甚至自費找代課,這不是補償,而是把成本再次轉嫁給教師。教師即使不直接適用勞動基準法,也不應成為不能領取加班費的勞動孤兒。」

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呼籲,教師節不應只剩鮮花、賀詞與表揚,更不應年年說「老師辛苦了」,卻對教師長期超時工作視為理所當然。教育局應立即轉發教育部公文、訂定教師離線權指引,並比照其他縣市建立假日出勤加班費制度及編列必要預算。

工會最後重申:「教師不是24小時待命的客服人員,教師的私人時間也不是教育行政可以無限取用的免費資源。教師節最實際的尊師,就是讓教師離線有權、加班有錢,真正把休息權與合理補償還給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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