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柿子日報記者李玲/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為營造友善環境及扶植優質民宿品牌形象,與台南市民宿文化發展協會在108年共同推動訂定「臺南市民宿經營公約」,並由全國首創的法定觀光地區內開始施行,逐見成效後力求開枝散葉在110年起將公約推動範圍延伸至臺南全市,期望全市的民宿業者除以城市主人的身分導引住宿旅客深入了解本市文化及觀光特色,協助推展市民外交,更期望業者經由節能減廢、敦親睦鄰等措施,共同擦亮臺南市優質民宿品牌。
本次經現場實地評鑑後,共有50家合法民宿業者通過,並於今(9) 日假台南大員皇冠假日酒店宴會廳舉行評鑑成果發表會,現場由市長黃偉哲與林國華代理局長偕同臺南市民宿文化發展協會理事長柯凱文、臺南市旅館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吳俊泰、臺南市直轄市旅館商業同業公會名譽理事長謝信義及多位民意代表蒞臨共襄盛舉,由黃偉哲市長親自頒發公約標章,以表彰民宿業者自律及經營之用心。
臺南市民宿經營公約主要內容包括:(一) 為降低環境衝擊,請民宿業者不主動提供一次性盥洗用品、落實垃圾分類及減量。
(二) 為維護巷弄安寧,請業者要求住客晚上10點後應降低音量並謝絕訪客、有室內遊樂設施場所應做好隔音設備,並設置24小時聯繫窗口。
(三) 為維護公共安全,業者應主動提供住客停車導引資訊並強化自我防災救災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