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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柿子日報記者李玲/台南報導】先前麻豆監理站於112824日查獲某間公司隱身在臺南市安定新吉工業區,其所屬自用小貨車非法經營汽車貨運業,該公司因違反公路法第77條第2項規定遭重罰金額新臺幣50萬並吊扣牌照及駕照4個月。由於媒體報導及批踢踢討論轉載後,陸續接獲不少民眾詢問如何成立合法貨運業。

麻豆監理站表示汽車貨運業為特許行業,必須經公路主管機關核准設立,其成立門檻的資本額、車輛及停車場條件為:(1)汽車貨運業最低資本額新臺幣2,500萬元以上,其屬專辦搬家業務及金門、連江地區經營汽車貨運業者,最低資本額應為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但個人經營小貨車貨運業則不在此限。(2)汽車貨運業應具備全新貨車20輛以上,其屬專辦搬家業務者應具備全新貨車8輛以上,金門、連江地區經營汽車貨運業者應具備全新貨車5輛以上,並得視營運需要購置聯結車併同貨車計算。(3)設置或租借停車位。

白牌貨車重罰50萬.jpg

然而不少民眾也詢問資本額、車輛及停車場不足的情況,要如何成為合法貨運業?假若本身只有1台小貨車時,可領用營業號牌成立個人營業小貨車貨運業,以自購小貨車1輛為限,惟車齡不得超過2年,該車主需領有營業小型車以上之駕駛執照(原則不得僱用他人營業,例外如疾病或其他重要事故方可僱用),以及運輸業停車位1格。

 麻豆監理站再次提醒~以公司名義非法經營汽車運輸業,若為小型貨車者第1次處罰新臺幣50萬並吊扣輛牌照及駕照4個月;大型貨車者第1次處罰新臺幣80萬並吊扣輛牌照及駕照4個月,累計最高處罰金額高達新臺幣2,000萬並吊銷牌照及駕照,千萬不以自用貨車運送貨物收取運費,一定要依規定向公路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成立合法貨運業,方能安心運送貨物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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